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問(wen)題如(ru)下:
1.租(zu)賃前雙方調研深(shen)度不夠,從而造成決策失誤(wu)。
如事前(qian)認為租賃(lin)設備比較合(he)算,而實際施工中由(you)于某些原因致(zhi)使租賃(lin)時間延長或工作(zuo)量增加(jia),導致(zhi)租賃(lin)費用(yong)大增;
由于對施工機械性能(neng)不(bu)了解,從而(er)使租(zu)賃設備形成大馬拉小車(che)而(er)增加了費用。
2.目前尚無設備(bei)租賃標準化格式合同文本,造成租賃合同不嚴(yan)密,履行中發生(sheng)糾紛。
雙方在簽訂合同時,由于對大(da)型機(ji)械(xie)使用風險(xian)意識不強,合同缺乏準確性、嚴密性,對設(she)備返還狀況和完整(zheng)性沒有嚴格的界定。
3. 設(she)備操作(zuo)人員隨(sui)機而(er)來,但機械(xie)日常維修由誰負(fu)責在合同中未說清楚,造(zao)成設(she)備在現場管理(li)不善,使設(she)備租、管、用脫節。
租賃設(she)備(bei)(bei)進入施工現(xian)場后,承租方對設(she)備(bei)(bei)的使用(yong)管理(li)不善(shan),施工方案不完善(shan)和未制定租賃設(she)備(bei)(bei)現(xian)場管理(li)辦法,致使設(she)備(bei)(bei)閑置,降低使用(yong)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(jin)要選擇好租賃公司,還不可對(dui)合同馬虎。否則后(hou)期出現問題將是一(yi)個(ge)很(hen)大的麻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