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問(wen)題如下:
1.租賃前雙(shuang)方調研(yan)深度(du)不夠,從而造(zao)成決策失誤。
如(ru)事前認為租賃(lin)設備比(bi)較(jiao)合算,而實際施工中由于某些原因致(zhi)使租賃(lin)時間延長或工作(zuo)量增加,導致(zhi)租賃(lin)費用(yong)大(da)增;
由于對施工(gong)機械性能(neng)不了(le)(le)解(jie),從而使(shi)租賃設備形(xing)成大(da)馬拉小車而增加(jia)了(le)(le)費用。
2.目前尚無設備租(zu)賃標(biao)準化格式合(he)(he)同文(wen)本,造成租(zu)賃合(he)(he)同不嚴(yan)密,履行中發生糾(jiu)紛(fen)。
雙方在簽訂合同(tong)時,由于(yu)對大型機械使用風險意(yi)識不(bu)強(qiang),合同(tong)缺乏準確性(xing)、嚴(yan)密性(xing),對設(she)備返還狀(zhuang)況和完整性(xing)沒有(you)嚴(yan)格的界定。
3. 設(she)備(bei)操作人員隨機而來(lai),但機械(xie)日常維修(xiu)由誰負責在(zai)合同中未說(shuo)清楚,造成設(she)備(bei)在(zai)現場管理不善,使(shi)設(she)備(bei)租、管、用脫節(jie)。
租賃(lin)設備(bei)進入施(shi)工(gong)現場(chang)后,承租方對設備(bei)的使用管理不(bu)善,施(shi)工(gong)方案不(bu)完(wan)善和未(wei)制(zhi)定租賃(lin)設備(bei)現場(chang)管理辦法,致使設備(bei)閑置(zhi),降低使用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(shi),不僅要選擇好租賃公司(si),還不可對合同馬虎。否則后期(qi)出現(xian)問題(ti)將(jiang)是(shi)一(yi)個很大的麻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