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(xia):
1.租賃前雙方調研深度(du)不夠,從而造成決(jue)策失誤。
如事前認為租(zu)賃(lin)(lin)設備比較合算,而(er)實際施工(gong)(gong)中由(you)于某(mou)些(xie)原因致使租(zu)賃(lin)(lin)時間(jian)延(yan)長或工(gong)(gong)作量(liang)增加,導致租(zu)賃(lin)(lin)費用大(da)增;
由于對施工機械性(xing)能不了解,從而使租賃設備(bei)形(xing)成大馬(ma)拉小(xiao)車而增加了費用(yong)。
2.目前尚無設(she)備租(zu)賃標(biao)準化格式合(he)同文本(ben),造成租(zu)賃合(he)同不嚴密(mi),履行(xing)中(zhong)發生糾紛。
雙方在簽訂合同時,由于對(dui)大型機械使用風險(xian)意識不強,合同缺(que)乏(fa)準確性(xing)、嚴(yan)(yan)密(mi)性(xing),對(dui)設(she)備返還狀(zhuang)況和完(wan)整(zheng)性(xing)沒有嚴(yan)(yan)格的界定。
3. 設備操作人員隨機而來,但機械日常維修由(you)誰負(fu)責在合同(tong)中未說清楚,造成設備在現場管理不(bu)善,使(shi)設備租、管、用脫節。
租(zu)賃設(she)備(bei)(bei)進(jin)入施工現場后,承租(zu)方對設(she)備(bei)(bei)的使用管理不善,施工方案(an)不完善和未制定租(zu)賃設(she)備(bei)(bei)現場管理辦法,致使設(she)備(bei)(bei)閑置(zhi),降低使用效率(lv)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(bu)僅要選擇好租賃公司,還不(bu)可對合同(tong)馬虎。否則(ze)后期出現問題將(jiang)是(shi)一(yi)個很大的麻煩。